【圆明网】黄曌,女,32岁,武汉市硚口区粮食局职工,家住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中街上闸社区。大法弟子黄曌于2004年4月16日凌晨3点被迫害致死。
2004年4月5日上午获悉,4月1日晚10时左右,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一科金志平带数名警察闯入黄曌、刘宁家中,非法将他们绑架到硚口区公安分局。4月5日下午2时,黄曌母亲扶着78岁高龄的父亲(系在朝鲜战争中身负重伤的伤残军人)拄着拐杖去硚口区公安分局一科找金志平(科长)查问黄曌被抓的下落。金志平见到黄曌的父母后反问黄曌的父母:“你们怎么知道黄曌被抓的?”黄母回答说:“你能抓,我们就能知道。”接着,金志平说:“黄曌送市局审查,你们回去,到时候会通知你们的。”
4月5日至4月15日,公安分局一直没有将黄曌的情况通知家属。黄曌的父母焦急不安的等着黄曌的下落。4月16日晨4时半,突然有人猛击黄曌父母家大门,黄曌母亲起来开门一看,三名警察来到黄曌父母家中,声称黄曌在4月2日下午4点多钟“自残”送市一医院“抢救”无效与4月16日三点多钟去世了。这三名警察中有硚口区公安分局大队长杨刚和硚口区610李为。接着,杨刚要求黄曌父母到市一医院看黄曌尸体。二位老人突然听到爱女这一噩耗,万分悲伤,但没有哭,问杨刚:“为什么黄曌在医院‘抢救’半月不通知家属?”它们诡辩到:“怕家属受不了。”黄曌的父母反驳道:“黄曌死后仅一小时,你们匆忙赶来告诉我们就受得了吗?为什么黄曌未断气前不让我们看一眼。”它们支支吾吾的回答不出黄曌父母的质问,还是一再要求黄曌的父母去医院看尸体,遭到黄曌父母的拒绝。黄曌的父母深知,如果一旦去看了尸体,它们就会伪造证据栽赃黄曌父母承认黄曌是“自残”的了。
4月16日当天,硚口区公安分局五人次到黄曌父母家,人数一次比一次多,围攻黄曌的父母去医院验看黄曌的尸体,一直骚扰到深夜。在一个整天的对话中,都是围绕黄曌“自残”和“抢救”两个问题。家属要求硚口区公安分局提供关于黄曌4月2日“自残”的细节。杨刚说:黄曌拿玻璃杯砸碎玻璃板,右手拿碎玻璃片自割左边颈动脉1—7次,看守她的警察连忙用餐巾纸和毛巾止血,送市一医院“抢救”。
黄曌家属质问杨刚,要求回答“是”与“不是”,以防其造谣说谎。
问:“黄曌左边颈动脉被割送到医院后还能不能说话?”
杨刚答:“不能。”
问:“能不能吃东西?”
杨刚答:“不能。”
问:“有没有知觉?”
杨刚答:“没有。”
问:“黄曌当时有没有被定罪?”
杨刚答:“没有。”
问:“黄曌是不是自由之身?”
杨刚答:“是的。”
杨刚还说:“为“抢救”黄曌,请了同济医院的脑外科专家和胸腔课专家,并花去医药费70000余元,家属有什么疑问,可以请律师,也可以请法医進行鉴定……”
家属与警方对上述两问题整整進行了三天的谈判。家属坚决认为黄曌不可能所谓的“自残”,因为黄曌非常热爱生命,在监狱被关押期间被吊铐了8夜9天,经受了残酷的折磨都没有放弃信仰,更没有去“自残”,何况现在还没有在监狱里。家属坚持如果黄曌是“自残”并经过“抢救”,要求硚口区公安分局提供实物证据。杨刚等人口口声声说有证据,但一件都拿不出来,就连病危通知书、死亡证明都拿不出,更不要说碎玻璃片、“抢救”过程记录和病历以及医药费清单等。
其实,黄曌家属心里非常明白,黄曌之死根本不是所谓的“自残”,而是黄曌被抓后不到24小时就在4月2日下午,被硚口区公安分局残酷杀害死了,用“自残”和“抢救”的幌子拖到4月16日是为了掩盖他们杀人的罪行来欺骗黄曌的父母和亲属的。他们在三天内轮番的增加人次与家属纠缠,但未达到目地。4月18日的中午,他们终于恼羞成怒,露出了凶残真面目,向黄曌家属宣布“黄曌畏罪自杀”,把谈了三天的“自残”、“抢救”等字眼全部甩到九霄云外。
这是邪恶仗势欺人惯用的手法,以威胁来慑服人。可是硚口区公安分局应该知道,黄曌有没有罪,只能由法院来判,硚口区公安分局没有这个权力。
现就硚口区公安分局将黄曌迫害致死后,给黄曌栽赃的几点疑点提供给世人和“国际追查组织”立案调查:
1、 硚口区公安分局声称,2004年4月2日下午黄曌“自残”,家属要求硚口区公安分局提供黄曌“自残”时所使用的实物,硚口区公安分局大队长杨刚口口声声说有,但始终拿不出实物;
2、 硚口区公安分局声称,2004年4月2日下午黄曌“自残”后被送往市一医院“抢救”,家属要求看黄曌的病历及抢救记录,医药费单据及凭证、病危通知单、死亡证明等,杨刚口口声声说有,却根本拿不出来;
3、 硚口区公安分局声称,2004年4月2日下午黄曌“自残”后被送往市一医院“抢救”,但4月5日下午黄曌父母到硚口区公安分局一科找到金志平查问黄曌下落,金志平撒谎说:“黄曌送市局审查,你们回去,到时候会通知你们的。”金志平为什么要隐瞒真象?为什么不告诉黄曌父母黄曌因为所谓的“自残”被送往市一医院“抢救”?
4、 为什么杨刚在明知黄曌被送往市一医院“抢救”时已不会说话、不能吃东西,不能动,没有知觉,而直到4月16日3时去世后,他们赶往黄曌父母家,不介绍黄曌在医院的抢救经过和病情,而是急切要求黄曌父母去认领尸体?人命关天,谁有权力代表黄曌的亲属替黄曌在病危通知书和死亡证明上签字?
5、 4月18日,当硚口区公安分局见逼迫黄曌父母承认黄曌是“自残”没有达到目地后,恼羞成怒的宣布黄曌是“畏罪自杀”来恐吓黄曌的家属,黄曌被硚口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仅15—16小时就失去了年轻的生命,是谁给黄曌定的罪?定的什么罪?硚口区公安分局有什么权力宣布黄曌是“畏罪自杀”?!
6、 黄曌遗体在4月21日上午火化后,家属在接受骨灰盒的收条上签字时发现,死因一栏填写的是“被刺”;在向遗体告别时,家属发现黄曌的脸和头部肿大,颈部右边有伤口,而杨刚却说“右手拿碎玻璃片自割左边颈动脉1—7次”,被虐杀的疑点明显。
中国的执法机构却成了执法犯法的犯罪组织,使用欺骗栽赃的手段掩盖违法的罪行,还罗织罪名强加给尸骨未寒的被虐杀者,残酷迫害坚持以真、善、忍为修炼原则的好人,天理不容!
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在此正告参与凶杀黄曌的犯罪分子,你们一切恶行必将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,罪恶的行径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正义的审判!
请国际追查组织立案。
明慧网
* * *
歡迎轉載,轉載請註明出處。